信用宁波欢迎您!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信用预警 -正文
 
警惕金融危机下的招工诈骗
发布时间:2009-02-25 信息来源:宁波公安网 信息作者:宁波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企业倒闭或裁员时有发生,失业人员也随之增加,给社会再就业带来巨大压力。时下,春节刚过,农民工出现返城务工潮。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求工心切,往往选择劳动力招聘市场和各中介所作为他们寻找工作的主要途径,一部分农民工为省中介费,选择到由农民工自发形成的招工地点等待用工单位来招聘,甚至选择上门寻找招聘单位。极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招工骗取钱财,从而引发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  
        招工诈骗的类型:  
        1、利用各种报刊及小广告发布高薪招聘广告吸引求职者,且精心预谋,故意在用工合同中设置陷阱。利用应聘者在应聘时往往求职心切,不细推敲合同条款便草率签字骗取钱财。比如合同中规定“当天安排工作、提供一次以上的面试机会”、“如应聘者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按协议退款10%-15%”等。待所谓的“面试”不通过之后,应聘者一旦提出终止合同,只能拿回少量退款。  
        2、骗取各种名义费用。黑职业中介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求职者面试后,往往以交纳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向其开具收据却并不盖章,也不为应聘者安排工作。待应聘者发现上当要求退款时,不法分子便以收回收据盖章为名,将应聘者手中的收据和合同收回,随后逃匿。应聘者者既无法要回所交纳的钱款,又失去了报案的证据。有些不法分子甚至在受骗者要求退款时,以暴力相威胁,使受骗者敢怒不敢言。  
        3、“合伙式”诈骗,虚设中介公司和用工单位。所谓的“中介公司”在收取求职者相关费用后,要求其到“用工单位”进行面试,之后“用工单位”便以种种理由称应聘者不合格,不能录用;或者用工单位设置一些应聘者难以接受的苛刻条件,让应聘者“主动提出”放弃应聘。当应聘者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时,不法分子便以“由于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被用工单位录用”为由拒绝退款,致使求职者利益受损。
  4、其他常见式诈骗类型。“捉迷藏”招聘诈骗。一些中介部门在收取应聘人员一定的服务费后称职位已满,并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后寻找各种借口敷衍。“流窜”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号,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后即携款潜逃。“手机”招聘诈骗。骗子用手机短信群发方式以招聘为诱饵一步步将求职者的钱存入其指定的账户。“找关系”招聘诈骗。即骗子谎称与某某单位领导是亲戚或朋友,以为求职者打通关系花钱打点为由进行诈骗。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